
學術發展獎勵申請表
臺灣腎臟護理學會
學術發展獎勵辦法
中華民國93年12月8日第三屆93年度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制訂
中華民國94年1月1日實施
中華民國102年8月22日第六屆編輯委員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3年6月19日第六屆編輯委員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4日第六屆理監事聯席會核定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5日第七屆理監事聯席會核定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2日第八屆理監事聯席會核定
中華民國111年05月19日第九屆理監事聯席會核定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8日第九屆理監事聯席會核定
中華民國114年7月10日第十屆理監事聯席會核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臺灣腎臟護理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獎勵本會優秀會員參與國內外會議論文發表及研究、專案成果發表,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經費來源:每年由編輯委員會編列預算。
第三條 獎勵對象:已連續3年繳交常年會費(含申請當年度)之本會活動會員,每人每年限申請一項。
第四條 審查單位:編輯委員會將邀請委員審查後,陳理監事會議通過後通知獲獎者。
第二章 國際論文發表獎勵
國際型態會議定義(待修改條文)
主辦單位應為依法立案登記之護理相關專業團體機構、學會或協會,且行之有年長期辦理相關會議或學術活動,並符合下列任一形式:
一、實體會議:與會人員來自3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且與會人數50人以上,其中外國人士達30人以上之會議。
二、線上會議:線上國際會議指透過視訊參加人員來自3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且參加人數50人以上,其中外國人士達30人以上之會議。
三、實體與線上併行會議:得合併計算實體與會及線上參加會議人員,國際線上會議辦法需檢附文件如有口頭發表需有明確議程及截圖證明。
第五條 參加國際會議論文發表獎勵辦法:
1.填寫申請表(Word檔)。
2.會議主辦單位邀請函及會議日程表。
3.參加會議之證明文件。
4.登機證或出入境證明文件。
5.備齊文件連同申請表mail至本會tnna.roc@msa.hinet.net、tnnanews@gmail.com。
二、依發表形式需附加文件電子檔案
1.論文發表
1-1.論文接受發表之證明。
1-2.發表之論文摘要及全文。
2.海報發表
2-1.海報接受發表之證明。
2-2.發表海報內容。
2-3.作者站於海報旁之照片。
3.口頭發表
3-1.口頭發表出席證明文件影本。
3-2.發表簡報內容。
3-3.口頭發表照片;若為線上會議需附截圖證明。
三、獎勵辦法:
1.參加國外會議論文發表者,口頭發表每案獎勵五千元;國際會議海報發表每案獎勵三千元;國際線上會議海報發表獎勵臺仟元。
2.國外會議論文發表獎勵,每年至多錄取三案。
四、審查事項:
1.申請人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申請人所提評審論文主題必須與腎臟護理相關。
3.申請時間:每年9月30日截止收件,逾期不受理。(每年8月1日開始)
五、獲准本項獎勵者,會後一個月內需向本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本會將邀請其於會員代表大會中接受獎勵,並於大會中作口頭發表,如不克蒞臨發表,本會擬將取消獲獎資格。
第三章 研究及專案成果發表獎勵
第六條 研究及專案成果發表獎勵辦法:
一、申請程序及應檢附文件:
1.填寫申請表三份。
2.近二年研究及專案成果,獲國內外具編審制度且登記有案之學術期刊接受刊登證明及全文或抽印本一式三份。
3.齊備文件連同申請表逕送本會。
二、獎勵金額:
1.研究成果發表,每案獎勵一萬元,每年至多錄取三名。
2.專案成果發表,每案獎勵五千元,每年至多錄取三名。
三、審查事項:
1.申請人須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申請人所提評審之研究或專案成果,需與腎臟護理相關。
3.申請時間:每年9月30日截止收件,逾期不受理。
4.期刊發表必須刊登本學會雜誌或國外SCI/SSCI期刊方可申請。
5.每年每位申請人於每一項目各限錄取一案。
四、獲准本項獎勵者,本會將邀請其於會員代表大會中接受獎勵,並於大會中作口頭發表,如不克蒞臨發表,本會擬將取消獲獎資格。
第四章 附則
第七條 經獎勵之發表內容,如事後發現有剽竊情事發生,須將所得獎勵金全數退回,且3年內不得再申請。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第九條 國際會議期刊投稿口報或海報申請獎勵作者所屬單位均需加註臺灣腎臟護理學會,申請者必須是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